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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制度层面多举措助力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政策
时间:2019-05-15 15:02:35 发布来源:扬州仁爱医院
4月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品集中采购试点、医疗救助吹风会。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,医疗保障一直在完善对困难群众的政策,逐步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制度,在这三个制度上面,不同的制度有不同的保障功能。
 
第一,医保是应保尽保,大病保险增加对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个人负担的补偿,特别是对困难群众给予了倾斜性的支付,完善托底保障的功能。
 
第二,在参保的扩面上,要应保尽保,一个不落。从扶贫攻坚的安排看,困难群众,包括低保的、特困的、建档立卡的,在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个方面,基本上是按照百分之百扩面的,让每个人享受到制度安排。
 
第三,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。按照部署,还准备启动药品目录的调整,对于一些价值高、独家专利的创新药品,可能通过谈判的形式把它纳入保险,这样逐步扩大用药范围。从目前我国用药范围来说,接近或者达到了要求,在临床用药方面,基本上是满足要求的。
 
第四,不断提高保障水平。一是降低起付线,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大病保险。二是提高支付水平,普遍提高群众的报销能力。三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倾斜,包括继续实施建档立卡群众的报销,起付线比一般群众降一半。最关键的一点,对建档立卡群众脱贫攻坚期间,取消大病保险的封顶线。另外,整体提高医疗救助的水平,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直接救助的水平。
 
扬州仁爱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医保政策,医保政策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生活,医保政策的保障提高能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,看病贵等一些问题。